游戲名稱怎麼算侵權
1. 用明星名字做游戲昵稱侵權嗎
法律分析:用明星名字做游戲昵稱不侵權。通常情況下,明星的姓名往往蘊涵著巨大的商業價值。因為名人奮斗的歷史通常能給人以巨大的激勵,人們愛屋及烏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徵,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業價值。如果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還從事了詐騙行為,則應認定為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2. 我自己起的網名,被一個游戲用了,算不算侵權
笑了……
你起的網名根本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
你要是對這個名字申請了各種專利使用權
對方在沒有通知或沒有於你達成協商的情況下使用才算侵權
3. 如何完善網路游戲侵權認定標准
您好,
一、網路游戲侵權案件中虛擬財產認定問題。
目前,網路游戲虛擬財產已基本被法學界和審判實踐認同。如網路運營商投資開發網路、提供電子郵件系統服務、游戲商開發游戲等等,都需要付出大量的金錢和勞動,而游戲玩家通過設立游戲賬號,以金錢獲取游戲賬號內的虛擬人物、裝備及等級,這些金錢的支付和勞動的付出,使網路虛擬財產具有財產性,當網路虛擬財產同現實中的貨幣價值掛鉤時,其經濟價值就突顯出來,所以從網路虛擬財產的獲得方式上看,網路虛擬財產具有獨立的經濟價值。
二、網路游戲侵權案件管轄權的確認問題。
在網路游戲中,取得虛擬財產的過程是一個游戲的過程,而游戲必須以取得一個注冊賬號為始,因此賬號是虛擬財產取得的基礎。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
網路著作權糾紛和網路游戲侵權糾紛,同屬於網路侵權糾紛。因此,網路侵權糾紛確定的網路侵權行為地也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因此,網路游戲侵權糾紛,可以參照上述規定確定侵權行為地。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對於網路侵權行為地及管轄法院存在認識上的分歧。互聯網公司認為,由於雙方簽訂的游戲平台服務條款中已規定如雙方發生爭議,應當由互聯網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審理該案。故徐某向其游戲賬號id注冊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不當,故向原審法院提起管轄權異議。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徐某賬戶內游戲被刪除和修改的侵權結果是通過電腦終端反饋於互聯網公司,徐某游戲賬號id注冊地為某區網路俱樂部屬於本案侵權結果發生地,故硚口區人民法院享有管轄權,裁定維持硚口區人民法院駁回上訴人對本案管轄權的異議。
三、網路游戲侵權糾紛舉證期限的確認、舉證責任的分擔及侵權責任的承擔問題。
關於舉證期限的確認問題。雖然民事訴訟法對於當事人何時舉證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條明確了人民法院有權指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同時結合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7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人民法院確定當事人舉證期限一般在庭審之前。但也有些例外規定如最高人民法院於2008年12月11日頒發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中第1條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33條第3款規定的舉證期限又作出補充說明,即在原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的基礎事實的舉證期限屆滿後,如果針對某一特定事實或特定證據或者基於特定原因,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酌情指定當事人提供證據或者反證的期限,該期限不受不得少於30日的限制。同時該規定第3條還規定:「當事人在一審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在駁回當事人管轄權異議的裁定生效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重新指定不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但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第6條還規定:「當事人申請延長舉證期限經人民法院准許的,為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延長的舉證期限適用於其他當事人。」從上述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來看,人民法院對於當事人舉證期限還是相對寬泛,其目的是盡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關於舉證責任的分擔及侵權責任的承擔問題。網路虛擬財產雖然作為一種電磁記錄產生於特定游戲運營商的伺服器,並且通常只能存儲在特定伺服器上,而網路游戲的實現必須依靠網路游戲運營商的服務支持以及物理伺服器的運行,使網路游戲這種虛擬財產在一定程度上能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能被人們所支配,使它具有一定的價值。作為游戲運營商只是在伺服器上保存這些數據,但沒有對其任意修改、刪除的權利。由於網路侵權案件屬於一種特殊的侵權案件,依照民法原理確定的公平原則和過錯責任原則,網路運營商基於技術、人力、財力、游戲運營控制等方面的優勢,應當對其自身不存在過錯而承擔舉證責任。而對游戲玩家而言,應當對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包括網路游戲中的id與游戲玩家之間的真實主體身份情況、游戲玩家實施游戲過程中的相關游戲裝備、等級、程度等等信息資料,而這些信息資料作為游戲運營商應當給予妥善保管。如果游戲運營商因其過錯不能提供相應的游戲數據,網路游戲運營商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由此可見,網路游戲侵權案件中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4. 姓名被人用作游戲ID算侵權么
一般不認為是侵權,除非是專門用來侮辱你。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不可作為自行處理案件的依據。
詳情請來電約談,不要追問,網上說不清楚(追問功能已關閉,你追問了我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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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陝西的朋友,請直接電話聯系(號碼在網頁右側),方便溝通,網上說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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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游戲公會名字用公司名字算侵權嗎
你好!游戲公會名字用公司名字,那要看這兩個名字產生的先後順序了。如果你們公司名字先產生,游戲公會沒和你們公司協商就直接用你們公司的名字這個當然是侵權,這就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以上都是純手打,希望可以幫到你!
6. 網路游戲侵權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路游戲侵權的,一般是屬於侵犯著作權。這是民事責任,但也有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網路游戲侵權,如果違法所得數額較大,達到刑法規定標準的,可能會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