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戲彈劾什麼意思
A. 彈劾是什麼意思呀
彈劾的意思是:
1、君主時代擔任監察的官員檢舉官吏的罪狀。
2、某些國家對政府官吏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檢舉並追究其法律責任。劾(hé):揭發罪狀。
拼音:tán hé
引證:茅盾《動搖》十:「我們應該先行檢舉,提出彈劾。」
彈劾的近義詞:毀謗
彈劾的反義詞:贊揚、嘉獎
(1)游戲彈劾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近義詞釋義:
毀謗[ huǐ bàng ]
釋義:不懷好意地說別人壞話。
引證:柔石《二月》二四:「我常以人們底無理的毀謗與妒忌為榮。」
反義詞釋義:
一、贊揚[ zàn yáng ]
釋義:稱贊表揚:贊揚好人好事。孩子們愛護公共財物的事跡受到了人們的贊揚。
引證:陳學昭《工作著是美麗的》上卷二八:「她在親戚朋友之前那麼地贊揚曉平 ,現在拿什麼理由來說明自己的出走呢?」
二、嘉獎[ jiā jiǎng ]
釋義:
1、稱贊和獎勵:通令嘉獎。嘉獎有功人員。
2、稱贊的話語或獎勵的實物:最高的嘉獎。
引證:就算離場也要留下回響,就算受傷是生命的嘉獎,摔不碎我只會讓我更強,傷口漂亮漂亮。
B. .彈劾是什麼意思
彈劾 [tán hé] 生詞本基本釋義 詳細釋義
1.君主時代擔任監察職務的官員檢舉官吏的罪狀
2.由國家專門機關(如國會)對違法失職或職務上犯罪的官吏,採取揭發和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
近反義詞反義詞嘉獎 贊揚
網路釋義彈劾,是指由法律或憲法設定的,當享有特別權利(或豁免權)的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法官等有特定的違法行為(如叛國,腐敗或與其職業道德不相符的行為等)時,對其進行刑事追訴的一種程序。
C. 彈劾是什麼意思
彈劾是指由法律或憲法設定的,當享由特別權利(或豁免權)的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法官等有特定的違法行為(如叛國,腐敗或與其職業道德不相符的行為等)時,對其進行刑事追訴的一種程序。
D. 彈劾是什麼意思啊
在一些國家裡,人們將立法機關為了反對某位政府官員而提起的一種法律訴訟程序統稱為彈劾。 彈劾始於14世紀的英國,當時是作為根據「群眾呼聲或輿論」提起刑事訴訟的一種方式。1376年,英國的議會樹立了第一批公認的彈劾案例,其中最重要的是與愛德華三世政府有密切聯系的威廉·拉蒂默男爵第四提起的彈劾案。此後,彈劾的對象通常為王室大臣之類的政治人物。拉蒂默一案標志著彈劾不僅是一種提起刑事訴訟的手段,而且也是審判的一種方式。 15世紀中葉以後,彈劾作為一種提起刑事訴訟的手段,曾一度被置棄不用。到了17世紀,議會又重新把它作為解除不得人心、往往又是受到國王保護的宮廷寵臣職務的一種手段。 到18世紀末,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開始認識到,彈劾作為一種政治手段未免過於草率,而對於王室大臣也無需採取一種國王無權阻止的刑事訴訟程序。因此自1806年起,英國就不再使用彈劾訴訟。 在美國,彈劾程序用得很少,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第四項的規定:「總統、副總統及合眾國政府之文官,受叛國罪、賄賂罪或其他重罪輕罪之彈劾與定讞時,應受免職處分」。其彈劾的對象是法庭無權審訊的高級官員,如總統、副總統、聯邦法官和內閣部長等,軍職人員和國會議員不適用彈劾的規定。
E. 彈劾 是什麼意思
彈劾釋義:
1.君主時代擔任監察職務的官員檢舉官吏的罪狀 2.由國家專門機關(如國會)對違法失職或職務上犯罪的官吏,採取揭發和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
F. 「彈劾」的意思和讀音是什麼
「彈劾」的意思是指由法律或憲法設定的,當享有特別權利(或豁免權)的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法官等有特定的違法行為(如叛國,腐敗或與其職業道德不相符的行為等)時,對其進行刑事追訴的一種法律程序。
「彈劾」的讀音為【tán hé】
G. "彈劾"是什麼意思
彈劾[tán hé]
由國家的專門機關對違法失職或職務上犯罪的官吏採取揭發和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
H. 彈劾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使用彈劾
在一些國家裡,人們將立法機關為了反對某位政府官員而提起的一種法律訴訟程序統稱為彈劾。 彈劾始於14世紀的英國,當時是作為根據「群眾呼聲或輿論」提起刑事訴訟的一種方式。1376年,英國的議會樹立了第一批公認的彈劾案例,其中最重要的是與愛德華三世政府有密切聯系的威廉·拉蒂默男爵第四提起的彈劾案。此後,彈劾的對象通常為王室大臣之類的政治人物。拉蒂默一案標志著彈劾不僅是一種提起刑事訴訟的手段,而且也是審判的一種方式。 15世紀中葉以後,彈劾作為一種提起刑事訴訟的手段,曾一度被置棄不用。到了17世紀,議會又重新把它作為解除不得人心、往往又是受到國王保護的宮廷寵臣職務的一種手段。 到18世紀末,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開始認識到,彈劾作為一種政治手段未免過於草率,而對於王室大臣也無需採取一種國王無權阻止的刑事訴訟程序。因此自1806年起,英國就不再使用彈劾訴訟。 在美國,彈劾程序用得很少,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第四項的規定:「總統、副總統及合眾國政府之文官,受叛國罪、賄賂罪或其他重罪輕罪之彈劾與定讞時,應受免職處分」。其彈劾的對象是法庭無權審訊的高級官員,如總統、副總統、聯邦法官和內閣部長等,軍職人員和國會議員不適用彈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