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游戏入魔死亡可以告游戏公司吗
Ⅰ 怎么投诉网络游戏公司
通过全国12315平台能投诉网络游戏公司,过程如下:
1、直接在手机桌面上,找到对象并点击进入。
Ⅱ 儿子沉迷游戏父母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父母的行为是否有些无理取闹
说实话我并不是很能理解这个父母的做法的,在我看来他们这样的行为确实是有些无理取闹了,不能因为自己控制不了孩子玩游戏的时间就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这对于游戏公司来说其实是不公平的,而这个公司肯定也会因为这个官司而受到一定的影响。
大家要明白的一点就是游戏公司会发布出来一款游戏,并不是针对一个人的,是面向社会所有群体的。而玩游戏就是大家休闲娱乐的一个途径,是不可能以为一个人的原因而消失的,所以说即便是告上法庭也没有什么意义。
Ⅲ 海门市13岁小学生因“吃鸡”游戏跳楼,父母状告游戏公司后欲状告牛顿,你怎么看
我认为自己的孩子出现了玩游戏自杀跳楼的行为,这属于家长的失职,父母两个人并没有将孩子看好,这是父母的责任,原因竟然是为了玩和平精英。
现在的和平精英改版之后不在这么血腥,更加的为了接近小孩子的视野,但是如今的刺激战场只有成年才可以玩,这应该是家长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开始玩游戏,不过最终导致了悲剧,孩子从楼上跳下去,孩子的家长认为是吃鸡影响了自己的孩子
其次在《人民日报》刊登的民生调查里,列举了关于“游戏成瘾”的案例,而事件的主角永远是孩子和父母,这仿佛是一张永远解不开的网。
关于孩子沉迷游戏应该怎么办,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绝佳方法。有的就是家长以身作则,多花时间陪伴,而商家也要扛起责任盯紧沉迷游戏的青少年玩家,正规措施治瘾。文中还表示,除了父母、学校、政府、社会都应该齐抓共管、密切配合。
最后,我们也呼吁大家,要理性对待游戏,防的是沉迷而非游戏,社会各界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父母也应该担起教育责任。
Ⅳ 我想起诉盛大网络游戏公司,可以吗
不支持起诉, 但是你可以通过这件事在网络上 让大家来评价他们作为一个营运商对我们玩家的态度 是否能让大家认同,在侧面给他们压力 这样即达到了目的,自己也没有多大的损耗 想开点吧!
Ⅳ 请懂法律的人来看下,告网络游戏运营公司能成不
你可一先收集证据 人证 物证 能证实你没牟利 然后在找人 确定 你这个价值很小不算是牟利
你可以到法院 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 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认定
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2、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Ⅵ 员工在公司玩一种游戏搡作迭务死亡公司有责任吗
若是公司组织的就有责任,责任较大,不是公司组织责任就较小,责任都是有一些的,因为这是上班期间属于工伤了,若公司没组织,员工是下班私下自己联系玩的,公司就完全没责任了,听你口气似乎是上班期间发生的吧
Ⅶ 12315投诉游戏公司有用吗
法律分析:网游消费问题也可以投诉的,但是要按规范流程操作,保留充足证据,理性投诉。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Ⅷ 18岁少年从人大附中到精神病院,父母状告游戏公司,游戏公司该背锅吗
18岁少年从人大附中到精神病院,父母状告游戏公司。只想问一下,这样的闹剧到底何时才能休止?18岁,现在刑事犯罪的责任年龄都已经下调了,18岁还想怎么样?自己的行为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心里没有数吗?这对父母也是,自己的儿子18岁了,就算是玩游戏玩到自闭,是游戏的责任吗?你们是怎样引导孩子的?
一,不背这个锅
二,荒谬的结论
三,这种闹剧何时休?
坚决不能不背这个锅,留下这种荒谬的案例首先是游戏公司,不管是企鹅,还是某易,虽然都是大家经常嘲讽的对象,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就不能随随便便退步,给以后留下这种荒谬至极的案例。后患无穷,18岁,难以想象。这样的年龄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求谁来负责?当巨婴吗?
Ⅸ 玩游戏遇到此类状况是否要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
1, 这个问题因法律上属于空白,发生纠纷时怎么处理有很大的争议。
2.个人认为,虚拟装备虽然是无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其真实地存在并具备传统财产的价值性、有用性、可控制性、流通性等特征,因此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可以认定属于财产,理应得到法律保护。
3. 若游戏公司在没有通知玩家的情况下,随意更改装备的属性。若违反双方的协议约定的,应属于违约,否则也应当构成侵权。
4. 索赔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或对自己造成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关于证据的收集,因为属于虚拟环境,有些是要经过公证的,有些应根据举证的分配原则由
游戏公司提供的,较为复杂。建议请当地律师介入调查。
5.至于北京的律师这不便推介,也不认识。
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