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游戏对孩子的危害是什么
❶ 玩游戏对孩子的危害有多大
沉迷网络游戏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近视高发的一大元兇。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在遏制网游伤害未成年人健康方面的力度还远不够。我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早在2007年就已上线,实行了12年,效果却并不理想。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某些游戏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总在有意或无意中钻技术空子,漠视法律法规。消协进行的网游消费体验结果显示,强制实名游戏不足四成,且在强制实名的18款游戏产品中,9款产品未成年登录保护机制存在问题,6款未发现启用防沉迷时长提醒及强制退出机制。
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儿童青少年自控能力缺乏、网络素养教育缺失、时间管理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同时家长在科学引导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解决措施
帮助孩子远离游戏沉迷对视力造成的损伤,游戏企业、监管部门、家长、学校等都应共同承担责任。
其一,要强化源头治理,要求企业必须落实防沉迷措施,相关部门强化执法监督。
其二,学校应不断向学生强调保护视力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有多元化的、有益健康的兴趣爱好,比如掌握一门乐器、坚持一项运动等。
其三,家长应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尽量少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同时鼓励孩子学习时间管理知识、掌握放松压力的正确方法等。最后,广大未成年人也要主动学习科学用眼知识并落实到行动,切勿沉迷于网络游戏,以免对视力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❷ 常玩魔兽争霸这游戏会大脑会有什么影响 分析对大脑的好处与坏处
warcraft这种游戏,精彩程度谁玩谁知道,这款游戏的确具有吸引力,但是正是由于精彩和高吸引力,让很多学生过于专注,在寻找变强的过程中慢慢沉迷,因为元素多的关系,想变的很强比较难,要花很多心思,但是人的那种争强好胜的心理以及一盘短短20分钟的成本,可以让一个玩家一盘接一盘打很久,正像上面那位仁兄说的,打完之后很累,而过度的专注会让你在学习中依然考虑怎么能够打赢。光从大脑的角度来看,短期的形势分析可以让你的大脑处于活跃思考状态,能得到很高程度的锻炼,但是玩久了形成固定模式之后,基本上不用怎么思考就可以知道怎么打,加上长期操作的结果会让你对某几个键盘位点的键位非常熟悉,形成惯性,总体来说,如果你自制力够好,争强好胜的心不是太强烈,玩玩可以,但是如果自制力不好,不推荐玩,如果要玩可以考虑玩战役模式或者自定义战役闯闯关就算了,实在不行可以调密码。
以上言论对有志于成为职业玩家的人无视
❸ 沉迷网络游戏对孩子成长有什么坏处该如何避免孩子玩游戏
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开始接触网络游戏。这些网络游戏的设计页面大多精美,很容易吸引孩子的目光。而且,繁重的学习压力也可以在网络游戏中得到释放。即使如此,大多数的家长依然不能够理解孩子们沉迷网络游戏的原因,而孩子们也意识不到沉迷网络游戏的坏处。所以说,让家长理解孩子们喜欢玩游戏的原因,让孩子们明白沉迷网络游戏的坏处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避免网络游戏成瘾的方法
既然,沉迷网络游戏有如此多的危害,我们也应当及时地采取措施,避免孩子沉迷网络游戏。首先,我们可以限制孩子的上网时间。比如,家长们可以与孩子共同设置一份清单,标明学习和娱乐的时间,家长和孩子共同来执行这份清单内容。其次,我们可以培养孩子新的兴趣爱好,比如,让孩子们积极参与体育锻炼。除此以外,避免网络游戏成瘾的方法还有很多,家长们需要积极探索,保证孩子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❹ 长期沉迷网游改变孩子大脑结构,对孩子的大脑有何危害
引言:现在随着电子科技的不断发展,许多的小孩子还是沉迷于电子游戏和网络游戏中,并且现在网络游戏的花样也越来越多,原创游戏也更加符合市场的胃口,那么小孩子沉迷于网游,会改变孩子的大脑结构对孩子造成危害吗?
沉迷游戏不仅对孩子们的大脑有伤害,首先还会对家庭关系造成伤害,如果孩子只是一直沉迷游戏,不与家人沟通交流进行互动,那么家庭的亲情关系就会发生变化,而且过去升级游戏也会耽误自己的学习,不能完成作业也会对自己造成影响。
❺ 网络游戏成瘾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危害
网络游戏成瘾对健康的危害。
长期过度的沉迷于网络游戏,致使成瘾者的身心健康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青少年,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高峰期,网络游戏成瘾对他们的身心发展危害更大。具体来说网络游戏成瘾对青少年的健康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游戏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由于网络游戏成瘾者上网的持续时间长,睡眠,饮食一切从简,与正常人的生活节律发生很大的变化,即他们的生活节律紊乱,没有固定的睡眠与饮食节律,加之计算机荧屏产生的辐射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从而使成瘾者大脑神经中枢持续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引起体内一系列复杂的生物化学变化,致使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内分泌失调,免疫功能下降,诱发各种疾病。如成瘾者常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症状。长时间注视电脑显示屏使眼睛干涩、模糊,引起视力下降,眼痛怕光等。网络游戏对视觉器官的影响,轻者近视,重者导致视网膜脱落而突发暴盲,即暂时性或永久性失明,这是由于计算机游戏画面上下跳跃,变换迅速,游戏者目不转睛而易引起痉挛麻痹,眼底供血不足造成的。另外,长时间的僵坐在电脑前,可使游戏者腰背肌肉劳损,脊柱疼痛、变形。
2、网络游戏对成瘾者心理的影响及危害。网络游戏成瘾使成瘾者形成一种依赖,对网络游戏操作出现时间失控,他们陷入其中甚至失去时间感,难于自拔,一旦停止游戏,他们便会产生强烈的渴望和冲动。他人及家长等的批评指责会使成瘾者产生内疚自责,情绪消极低落,焦虑抑郁。网络游戏成瘾者游戏过程中长时间地接受刺激,注意力高度集中,大脑高速运转而导致大脑疲劳受损,使青少年玩者大脑发育受阻,游戏后他们的头脑一片空白,注意力不能集中、持久,反应减退,记忆力下降。同时长时间的视觉形象思维会导致成瘾者逻辑思维活动迟钝。有的成瘾者甚至丧失自尊自信,出现偏执、分裂、强迫、回避、依赖等人格障碍,变得自私、怯懦、自卑,缺乏同情心、责任感等。总之,成瘾者会形成或多或少的心理障碍,他们游戏时兴奋而回到现实生活中会感到痛苦。
3 网络游戏会使成瘾者产生行为障碍。网络游戏成瘾者长时间沉迷于游戏而忽视现实生活的存在,不愿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为了满足他们的游戏目的,有时甚至会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造成个人品行方面的问题。他们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不知道如何尊重他人等。由于缺乏与现实中的人沟通而造成人际障碍。
❻ 有没有网络游戏危害少年的例子
2004年12月27日,天津一名十三岁的花季少年张潇艺在网吧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层高楼顶部跳楼自杀身亡。此后,张潇艺的父母将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6月9日下午,朝阳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庭前谈话,到庭的原告方有张潇艺的父亲及其委托的律师,被告方则是一委托的律师和一被告公司职员。
原告在诉状中称,张潇艺在生前至少一年的时间内一直是《魔兽争霸》的消费者。《魔兽争霸》是世界知名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OR,以下简称暴雪公司)开发,并由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引进版权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游戏。《魔兽争霸》系列产品因为含有血腥、暴力内容被美国软件评级委员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 ESRB)评定为“T”级,即只适合1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使用。被告在中国境内销售、经营《魔兽争霸》产品,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揭示其产品的内容信息,没有如实披露其对十三岁以下儿童的有害性,消费者无法充分了解该软件的潜在危害。原告认为,虽然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游戏软件管理制度,但并不意味着被告不需要公开《魔兽争霸》系列游戏存在危害性信息的义务。被告明知《魔兽争霸》包含不适宜于未成年人的暴力、血腥等内容,并在美国被界定为不适宜1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是对于《魔兽争霸》的这种产品缺陷,被告在国内销售、经营时却故意隐瞒。被告的过错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无法判断《魔兽争霸》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无法预见危害的后果。因此,张潇艺的死亡与被告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应承担30%的责任。故依法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同时为了其他未成年人免受这款不健康游戏的伤害,判令被告对中国境内销售、经营的《魔兽争霸》游戏,在包装、说明书和游戏界面明示其暴力、血腥内容及程度;揭示《魔兽争霸》游戏在美国被确定为“13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宜”的事实;明示“过度游戏导致沉溺、损害健康”或类似警示语,并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沉溺的发生。
被告答辩称:一、作为本案被告,对于原告之子的非正常死亡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告不存在侵权的事实,故不应当承担赔偿侵权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首先,《魔兽争霸》是一款单机电脑游戏,只具有支持玩家在互联网上进行对战的功能,并非网络游戏。其属于即时战略益智类游戏,具有浓厚的玄幻色彩,其游戏故事背景,系基于虚构神话内容,与现实生活没有任何交集,根本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或客观存在,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血腥、暴力。同时,该游戏作为单机游戏,与网络游戏最大的区别在于,不用长期依赖互联网进行游戏从而取得相应的装备和晋级,因此,不存在网络沉溺的可能性。其次,《魔兽争霸3—混乱之治》游戏软件凡属正版产品,其在外包装上均印刷有“请勿模仿游戏中的人物动作!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的监督下使用!”的警示语言。被告作为一家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有立法权,亦无权制订或发布任何包括游戏软件管理在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案被告,其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和途径发行的包括《魔兽争霸》在内的相关游戏软件过程中,已经主动并负责任地履行了上述印刷警示语言、明确告知等义务。至于该游戏软件被美国评级委员会定为T级,定为13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宜,并不适合于中国法律,美国这一认定并未由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强制性规定和认定。最后,截止本案由原告提起诉讼即今天,在国内所有网吧电脑上安装运行的《魔兽争霸》游戏软件均属于盗版软件,即无一正版。二、本案死者的非正常死亡与被告从事的依法发行、销售包括但不限于《魔兽争霸》游戏软件的生产经营行为二者之间不存在、不构成因果关系。本案死者之所以最终走向自杀这一结局,其原因绝非用“网络成瘾”、“沉溺游戏”所能够予以科学的、正确的解释和说明。
被告在谈话时讲到:被告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的股东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是于2005年4月至10月对奥美电子(武汉)有限公司进行收购的。而被告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时间是2005年8月15日(此日期在张潇艺死亡之后)。神州奥美公司中无任何奥美电子(武汉)有限公司的股份或股东。2005年10月,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收购了奥美电子的全部游戏(包括涉案游戏)的发行权及相关权益。故不应作为此案的被告。
因原、被告对诉讼主体存在争议,故法庭决定给原告一周的举证责任期限
❼ 网络游戏对少年儿童的危害
长期游戏会损伤儿童眼睛,而且会影响大脑发育,长期久坐会导致痔疮、前列腺、性功能障碍,时间长了还会有网瘾,对孩子身心健康有绝对的危害
❽ 关于网络游戏危害少年儿童的真实事例
2004年12月27日,天津一名十三岁的花季少年张潇艺在网吧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层高楼顶部跳楼自杀身亡。此后,张潇艺的父母将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6月9日下午,朝阳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庭前谈话,到庭的原告方有张潇艺的父亲及其委托的律师,被告方则是一委托的律师和一被告公司职员。
原告在诉状中称,张潇艺在生前至少一年的时间内一直是《魔兽争霸》的消费者。《魔兽争霸》是世界知名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OR,以下简称暴雪公司)开发,并由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引进版权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游戏。《魔兽争霸》系列产品因为含有血腥、暴力内容被美国软件评级委员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 ESRB)评定为“T”级,即只适合1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使用。被告在中国境内销售、经营《魔兽争霸》产品,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揭示其产品的内容信息,没有如实披露其对十三岁以下儿童的有害性,消费者无法充分了解该软件的潜在危害。原告认为,虽然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游戏软件管理制度,但并不意味着被告不需要公开《魔兽争霸》系列游戏存在危害性信息的义务。被告明知《魔兽争霸》包含不适宜于未成年人的暴力、血腥等内容,并在美国被界定为不适宜1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是对于《魔兽争霸》的这种产品缺陷,被告在国内销售、经营时却故意隐瞒。被告的过错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无法判断《魔兽争霸》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无法预见危害的后果。因此,张潇艺的死亡与被告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应承担30%的责任。故依法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同时为了其他未成年人免受这款不健康游戏的伤害,判令被告对中国境内销售、经营的《魔兽争霸》游戏,在包装、说明书和游戏界面明示其暴力、血腥内容及程度;揭示《魔兽争霸》游戏在美国被确定为“13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宜”的事实;明示“过度游戏导致沉溺、损害健康”或类似警示语,并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沉溺的发生。
被告答辩称:一、作为本案被告,对于原告之子的非正常死亡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告不存在侵权的事实,故不应当承担赔偿侵权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首先,《魔兽争霸》是一款单机电脑游戏,只具有支持玩家在互联网上进行对战的功能,并非网络游戏。其属于即时战略益智类游戏,具有浓厚的玄幻色彩,其游戏故事背景,系基于虚构神话内容,与现实生活没有任何交集,根本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或客观存在,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血腥、暴力。同时,该游戏作为单机游戏,与网络游戏最大的区别在于,不用长期依赖互联网进行游戏从而取得相应的装备和晋级,因此,不存在网络沉溺的可能性。其次,《魔兽争霸3—混乱之治》游戏软件凡属正版产品,其在外包装上均印刷有“请勿模仿游戏中的人物动作!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的监督下使用!”的警示语言。被告作为一家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有立法权,亦无权制订或发布任何包括游戏软件管理在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案被告,其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和途径发行的包括《魔兽争霸》在内的相关游戏软件过程中,已经主动并负责任地履行了上述印刷警示语言、明确告知等义务。至于该游戏软件被美国评级委员会定为T级,定为13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宜,并不适合于中国法律,美国这一认定并未由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强制性规定和认定。最后,截止本案由原告提起诉讼即今天,在国内所有网吧电脑上安装运行的《魔兽争霸》游戏软件均属于盗版软件,即无一正版。二、本案死者的非正常死亡与被告从事的依法发行、销售包括但不限于《魔兽争霸》游戏软件的生产经营行为二者之间不存在、不构成因果关系。本案死者之所以最终走向自杀这一结局,其原因绝非用“网络成瘾”、“沉溺游戏”所能够予以科学的、正确的解释和说明。
被告在谈话时讲到:被告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的股东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是于2005年4月至10月对奥美电子(武汉)有限公司进行收购的。而被告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时间是2005年8月15日(此日期在张潇艺死亡之后)。神州奥美公司中无任何奥美电子(武汉)有限公司的股份或股东。2005年10月,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收购了奥美电子的全部游戏(包括涉案游戏)的发行权及相关权益。故不应作为此案的被告。
因原、被告对诉讼主体存在争议,故法庭决定给原告一周的举证责任期限。(编辑:赵岩)
❾ 孩子沉迷游戏会有什么危害
引言:众所周知,在现在社会,网络发展迅速,也让21世纪成为了网络时代,随之而来的游戏,也让很多青少年沉迷于此,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每天都会在游戏上花费很多时间,甚至有些未成年人为了玩游戏而不去完成自己学业,这些问题也是现在社会中热点问题,下面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一下玩游戏危害有哪些。
三、经验总结
对于孩子长时间玩游戏来说,家长和老师可以通过很多方法来帮助孩子远离游戏,同时,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过程中,也可以不断发现孩子兴趣爱好,从而更进一步培养孩子们这些兴趣爱好,让他们能够我们这些兴趣爱好找到乐趣,从而进一步远离游戏。
❿ 孩子长期沉迷网游会有什么危害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游戏也在不断的发展,现在的网络游戏形形色色,许多孩子甚至是成年人都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不仅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对人们的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
首先,沉迷于网络游戏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长期玩网络游戏会影响孩子的眼睛视力,有时还会出现头晕眼花的状况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还会使孩子产生暴躁、容易发怒的情绪。更严重的是,有许多孩子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而猝死,年纪轻轻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总而言之,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所以作为孩子应该坚决抵制网络游戏,父母也要积极引导孩子,多与孩子交流,让他们远离网络游戏。